江苏省人力资源学会
“关于增补江苏省人力资源学会第三届理事会成员办法”的
决 议
为了推动江苏省人力资源学会的不断发展,经江苏省人力资源学会常务理事会2006年第一次会议讨论,形成“关于增补江苏省人力资源学会第三届理事会成员办法”的决议。
决议如下:
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学会第三届理事会任期内,凡承认江苏省人力资源学会章程、愿意按期缴纳相应学会会费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申请加入江苏省人力资源学会成为会员。承诺积极为学会发展作贡献并按理事会成员会费标准支付会费的会员,可申请成为江苏省人力资源学会理事会成员。理事会新增副理事长、副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和会员名单每季度公布一次。特此决议!
江苏省人力资源学会
2006年3月28日
会议时间:2006年3月28日下午14:00~17:00
会议地点:交通银行南京分行24楼会议中心
